传播过度这个词,公众一般易将其与“信息过剩”相混淆。
事实上,它们是“质”与“量”的关系。
信息过剩,故名思议,是指由于新信息过多以及知识的更新过快造成了人们心理上的不适应,超过了人们实际处理能力范畴从而引发的信息资源贬值的现象。
而传播过度,在包含了信息过剩这个“量”的概念同时,还包括了一个“度”的范畴,更加全面复杂。
传播过度不仅仅包括传播信息的过度,还包括传播态度的过度,传播方式的过度和传播机制的过度。
我们不妨给传播过度下这样一个定义,它是指面对媒体融合大背景下传播信息的重复率高、频率快、面广,由于相应的传播方式和机制的不完善,传播态度的不合理,公众对信息的接受超过了自身能力范围,从而不能获得有效认知的现象。
传播过度的社会影响
社会的快速发展。信息科技的飞速进步加上我国现有的传媒机制共同造就了现在这个传播多度的社会。人们开始发现身边每天被各种信息充斥,有价值的和无价值的混在一起,有时难以取舍,开始慢慢接受传播过度带来的负面影响。
(一)信息焦虑的产生
从传播学角度来说,信息焦虑是指信息用户在信息获取和利用过程中由于信息质量、检索质量、客观环境等外界因素以及信息素养、人格特点、对信息的态度等内在因素所引发的的一系列复杂的紧张、焦虑等情绪状态。
面对传播过度这样的现状,人们往往存在着对信息饥渴的同时,过量的信息导致接受能力的超载,传播失实导致个人价值判断能力的透支等,都会导致信息的消化不良,引发焦虑。
(二)快餐式文化的填充与吸收泛滥
在某种意义上,人类的传播活动实际上就是信息的活动,双方交流交换从而获得信息量的最大化。
符号作为信息的代名词,根据瑞士学者的观点可以分为声音和思维两部分,即“能指”与“所指”。
传播过度时代的到来使得声音与思维间的关系几乎接近断裂,大量的快餐式文化填充在人们日常生活中,受众的吸收普遍漫无目的。
例如一辆名车的广告,广告中大肆突出其购车以彰显身份地位等信息,那么人们很自然的就会为了买而买,很多时候会忽略背后自身真正的需要,而只是盲目追求名牌化,地位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