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晓彤代言奶茶店爆雷,公关什么水平?
2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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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珍惜名声,切勿自毁长城
大家早上好,这里是马可婷。
最近娱乐圈又有事儿,关晓彤及关联奶茶公司被起诉了。
不过咱不聊这公司出了什么事儿,不是咱的聊天范畴,咱聊聊关晓彤这次的公关。
被起诉这事儿一出,天然呆公司第一时间出来公关了。
具体就做了两件事:1. 帮关晓彤撇清关系;2. 给自己打了个广告。
里面有个蛮有意思的点,在这篇公关文里强调:很遗憾从新闻里获知我司和关晓彤女士被起诉。
所以被告不知道自己是被告,可是这官司3月30日就立案了,互联网时代消息这么闭塞吗?
随后,关晓彤工作室也出来澄清,强调将依法追责。
从面上看,关晓彤方言辞凿凿,的确撇清了关系。
但是实际效果来看,网友对这个不痛不痒的公关并不买账。
一是过往宣传和关晓彤绑定过深,很难一时间摘干净。
在绝大多数人的眼里,大家看到天然呆的第一反应是:关晓彤的天然呆,类似陈赫的贤合庄,黄晓明的烧江南。
以前的外宣,关晓彤也是以店长示人,话术是店长关晓彤请我喝奶茶。
在微博底下,粉丝也直呼关老板,总不能赚钱是老板,出事儿没关系吧。
还有不少明星、抖音KOL都录视频支持过关晓彤开店。
我第一次了解到天然呆,就是抖音网红大logo的探店,当时大logo问关晓彤这个奶茶的调配是不是都有参与,关晓彤可回答的有。
而且,天然呆公司的小股东(占比35%)叫彤梦心缘,彤梦心缘的股东是关少曾,至于关少曾是谁,大家都清楚。
有这一层关系网的加持,撇清关系更难了。
二是拿律师函名誉侵权捂嘴这事儿,不敞亮。
事发生了,该解决就解决,不是强调追究别人的责任,就可以不正视已经出现的问题。
关晓彤没有参与经营管理,当然,明星哪有时间去管理这个,但是它的确参与了宣传推广,利用明星效应也是事实。
我相信因为关晓彤三个字去买天然呆的人不在少数,现在出了事就撇清关系,甚至要依法追责,这种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行为,未免是有些败好感。
三,可以扯扯拿明星噱头打广告,出事儿究竟算谁的?
这个问题用法律法规来回答是最合适不过的:
广告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在代言“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广告代言人就有可能承担民事责任。而代言不涉及到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和服务的虚假广告时,广告代言人要是“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也有可能与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广告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广告代言人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而且第三十八条规定,在受到行政处罚未满三年,其无法再次代言广告。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条对于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代言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同时,明星作为意见领袖贩卖公信力,不管事情真相如何,都是必须承担信任危机的,毕竟你在利用自己的影响力、权威性为品牌形象加码,同时从中获取相应的报酬,那你不可能完全把自己摘出去。
所以啊,这波公关总结来看就是,没把自己摘干净,还惹一身骚。
最后得再强调一下,我不是说关晓彤有问题,法官都没判决呢,我这也不可能升堂,只是单纯对这次公关发表一点看法,别冲我。
多也不说了,就一句话,珍惜名声,切勿自毁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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