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则得,多则惑”,对现实生活有何启发?
11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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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Simplicity is The Ultimate Form of Sophistication(至繁归于至简)
人文之眼看商业:从文化中,汲取有益于商业实践的灵感与养分,今天来和大家聊聊——“少则得,多则惑”。
“少则得,多则惑”,语出老子《道德经》,大意是说:少而聚焦,可能更有助于实现你想要的。相反,贪多容易让人迷惑,不容易有所得。
在现实中,对于“少则得”,中西方似乎颇有共识。比如文艺巨匠达·芬奇曾说过:“Simplicity is The Ultimate Form of Sophistication”(至繁归于至简);建筑大师密斯·凡·德·罗提出过著名的设计理念——“Less is More”(少即是多)等等。
回顾商业历史,谁能把“少则得”的哲学发挥到极致呢?我想乔布斯肯定是其中之一。前几年我看过一本书——《疯狂的简洁》,作者肯·西格尔就系统论述了,乔布斯是如何在经营中践行“简洁至上”的。
举例来说,1997年乔布斯重回苹果后,面对岌岌可危的财务状况和杂乱的产品线,他当时只用了一个极简单的图表——两条线、四个单词,就清晰描绘出了苹果接下来要做什么。简单到:为普通用户与专业人士分别打造便携式电脑和台式机(两两相配,共4个产品)。
由此成就了科技史上一个最引人注目,且成功改变了公司命运的产品战略。
在产品上,苹果的简洁同样被人们津津乐道。回想一下,在那个手机上还密布着各种按键的时代,早期iPhone“一键设计”的优雅,至今还让很多人记忆犹新。
聊完乔布斯的传奇,接下来我更想回到眼前,来和大家探讨一下在现实生活中,经常能看到的三类“多则惑”的误区。换句话说,在这三类情况下,人们常常会“做多错多”,非常值得引以为戒。
1、 急于证明自己“什么都会”
设想一下这么几个场景:A、参加面试时;B、在向别人介绍自己,或自己公司时;C、在写企业介绍时。在这三类场景中,当事人似乎总有一种顽固的行为倾向:希望向别人证明——“我会的很多!”然而一个人越想证明这一点,结果却越容易让人生疑。
在这方面,终其一生,赢得过无数客户的广告大师大卫·奥格威曾告诫我们:当向别人介绍自己时,你应该主动坦承不足,而且越早越好,这样等你谈到自己擅长的东西时,客户才会深信不疑。
作为营销咨询业者,在工作中,我发现遵循奥格威的建议是很有好处的。
比如有几次,当我向客户介绍自己时,客户问到了一些营销热点概念,这时我向他们坦承,其中有很多东西,像是如何部署AI能力,怎样搭建电商渠道,如何建立私域流量,或者怎样在抖音快速起号等等,这里面有太多东西是我们并不擅长的。
但同时我也告诉他们,如果说到怎么帮助你的企业更好地理解用户,洞察用户需求,然后驱动产品、传播与运营创新,这些则是我们真正擅长的。
每一次,我发现先坦承不足,再向沟通对象介绍自己的优势时,往往更容易取得理想的交流结果。
2、表达太多,但受众能记住的很少
我的日常工作,包括不定期会去做一些营销主题分享,随着经验的积累,近几年,我越来越意识到了自己过去在这方面的不足。
比如在早期分享中,可能是由于担心自己要传递的信息不够丰富,不够“有干货”,因此我经常会安排过多内容,导致信息点过于密集,而听众也随之出现“紧锁眉头”,“眼神涣散”、“感觉枯燥”的状况。后来通过精简内容,这方面问题得到了很大改善。
我想营销从业者可能多多少少都犯过类似错误吧——捉襟见肘的预算、老板不可遏制的表达欲望、稀缺的机会,都容易迫使我们在一次传播中表达太多,最后头撞南墙,才开始反思简洁的珍贵。
不仅如此,这些年来,大众的记忆力和专注度还一直在降、降、降!已经达到了一个令人恐慌的程度。
媒介理论家麦克卢汉有句名言——“媒介即讯息”,也常常被解读为,媒介本身对我们生活的影响,要远远大于其所传递的内容。而如今以短视频为代表的数字媒体,对我们的首要影响,好像就是让人们对事情的专注时间空前缩短,心态空前浮躁。
这意味着一个内容若不能以简洁形态迅速切入用户心智,就很容易被抛弃。
我感觉在这方面,学习并借鉴优秀的广告,会是一个感悟简洁的好方式。
具体而言,好广告通常都很简单,其中传播产品功能的广告,往往会有一个清晰的功能诉求点,比如士力架的“拒绝饥饿,做回自己”,而不会在一个广告中诉说太多功能。
还有一类是情感、文化型广告,由于此类广告的底层逻辑,是要为品牌贴上特定的文化标签,然后吸引人们通过消费,来追寻并体验这层文化象征含义,因此优秀的作品,通常都会用简洁、隽永的文案,以一种“言有尽而意无穷”的方式来做到这一点。
在这方面,推荐大家参考耐克的“活出你的伟大”、Newbalance的“致匠心”等。
想想看,让受众对你的内容意犹未尽,肯定要比让他们觉得“说了很多又好像啥也没说”好太多了吧。
3、让品牌代表太多,
却忽视了核心价值差异化
2023年,我发现朋友圈里有不少小伙伴开启了创业之旅,有的去开瑜伽馆,有的计划推出新茶饮品牌。面对这类情况,我给到他(她)们的祝福(或说建议)通常是,希望创业者可以尽早把品牌核心价值想清楚。
反过来说,我觉得在这个问题上没有清晰答案的品牌很难走远。
在SDi营销方法论中(笔者2015年提出),我们把定义品牌核心价值的工作,叫做去寻找、探索“价值发现”。是啊,商业的本质是为用户创造价值,而要做到这一点,你首先得“发现”自己可以为用户创造什么价值吧?
在寻找价值发现,为品牌建立定位的过程中,有一类常见错误是:
许多创业者都会从竞品研究开始,努力让自己品牌变成一种“集所有竞品优点于一身”的“万能品牌”,而这种“优点大拼盘”的创业思路,最常见的结果就是让新品牌沦为一个“当盐不咸、做醋不酸”,看似面面俱到,却毫无特色可言的平庸品牌。
那在这方面,如何才能做得更好呢?
我的感悟是,一方面,创业者需要更多地聆听内心,深入体验自己“究竟想为什么人做什么”,深入感知自己的热情与愿力所在。
另一方面,我们需要更多地关注目标用户,而非竞争对手。当我们的眼睛紧盯着用户需求,尤其是现有品牌还没有满足到,满足好的用户需求时,我们就更容易获得与众不同的价值发现,摆脱过度关注竞争对手导致的“多则惑”,而在品牌定位上实现“少则得”。
人文之眼看商业,今天我们讨论的是“少则得,多则惑”,在中国文化中,还有哪些观念对你影响颇深?你还想听到哪些文化解读?欢迎给我留言。
本文由广告狂人作者: 宇见 发布,其版权均为原作者所有,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 广告狂人 对观点赞同或支持,未经授权,请勿转载,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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