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掴足”败给国足 ,如今看商标打仗比踢球有趣?
3年前
收藏 0
0
【摘要】:虽赢却败,虽败犹赢?
趣味广告圈,精神一整天!
哈喽!大家好!这里是圈佬。
今天给各位带来的圈内新鲜事是一则臭豆腐的商标败诉新闻:
圈佬跟大家解释一下:
一个名叫 “掴足臭豆腐” 的臭豆腐食品店,败给了咱们的体育届民族痛点——国足。
可能有人不解:一个是场上踢球的,一个是锅里做豆腐的,也不是一个路子,这能有什么冲突?
诶,这就要考一考大家的语言能力了,上知识点——
首先这个“掴”,可能有些人还不熟悉:
与“国”同音,是用巴掌打的意思。我们经常会看到的词 “掌掴”,也就是打耳光的意思。
你再看这 “掴足臭豆腐”——
从字面意思上解释的话:打脚臭豆腐?(打搅了打搅了……)也没听说有什么 “掌掴脚” 的典故,例如每次做豆腐前拍拍脚,臭味互投更浓厚?不不不,还是不必了(捏紧鼻子,一退千里)……
既然此路不通,那换种思路。来,大家跟我读起来:
“ 掴[guó]足臭豆腐
国[guó]足臭豆腐?
国足臭?豆腐
国足臭!豆腐
(若有所思,陷入沉默)
…… ”
除了发音,再看这logo上面的“掴”字,弱化了“扌”,突出巨大的“国”字型。其中意味,大家细品
一脸没有见识的圈佬又要缓缓感叹:中华文化博大精深,断句真奇妙啊~(不是),应该是义愤填膺地拍案而起:
这这这这,这不是在拐弯抹角地讽刺我们国足吗?
诶,没错!这就是这次案子的主要剧情。
从2019年至今,一个官司打了三年,店主表示很心累。
最终法院认为,掴足豆腐餐饮将“掴足”商标主要使用在臭豆腐等商品上,存在贬损、讽刺“国足”的倾向,易产生消极的、负面的不良影响。
事情以商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规定,被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宣判为无效的结果收尾。
你要说具体违反哪条,圈佬也不知道,就是回味这新闻,莫名有点想笑。沉思中,我决定看看网友们的态度——
网友炸了
是真炸了。
网友似乎秉着 “你要聊这个,那我可就不困了” 的原则,在评论下面放起了鞭炮,噼里啪啦,主要都炸在了中国体育届民族痛点身上……
国足受辱?我看是臭豆腐倒霉,
你们还怕负面影响?
有闲心打官司,去练球多好?
这方面胜负欲还挺强?
抱走女足,拒绝误伤,
你倒是大度一点啊……
将愤怒的利刃直指法院:
开始起新名字:
一个臭豆腐倒下了,要让千千万万个臭豆腐站起来!
反正,臭豆腐掴没 掴国足我不知道,但网友在评论里,当真是撸起了袖子,铆足了火力持续地在群掴。 (圈佬不禁甘拜下 风, 退避三舍 )
拿着圈佬祖传的放大镜,偶尔能看见几个努力向着胜者说话的:
在这争得不可开交的群掴场,话题和舆论的中心基本已经从商标这件事,偏到了对国足本身的讽刺上。
但这里圈佬要拉回来,事情发酵到现在,对于商标这事,败的人真的败了?赢的人真的赢了?
虽赢却败,虽败犹赢
和大家一样,假如国足不赢这场官司,圈佬对此真的还不甚在意。毕竟怼国足这件事大家其实已经见怪不怪了,一个招牌影响不大。
但是你这一赢不要紧,全国人民都知道了,关键全国人民还都知道你不乐意了,这就不得了了。
即是事实是商家有意无意、阴阳怪气地搞这种文字游戏,不太坦荡,耍小心机。但是 你越敏感,捂得越紧,反而显得越心虚,欲盖弥彰,负面影响更大了。
你就不能悄咪咪练就一身功夫,等到大胜归来,再给到一记反杀?
没吃到羊肉,倒惹了一身骚,堪称献身找骂。反倒是臭豆腐成了最后的超级大赢家——
总之,整件事看下来,真是太魔幻了。
让圈佬想起昨天还听说,那个告华为抄袭的香奈儿,
被中国武术协会贵州省武术分会,以其logo涉嫌抄袭中国传统奇门兵器为由,提出诉讼 (瞪大了双眼) :
今天就被通知说为假消息——
现在看商标打仗,比踢球好看啊?
最后圈佬还想说一句,大家也别太努力骂球员了,因为这大概也许可能万一搞不准也不是他们自己的原意——
本文由广告狂人作者: 广告文案圈 发布,其版权均为原作者所有,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 广告狂人 对观点赞同或支持,未经授权,请勿转载,谢谢!
0
-已有0位广告人觉得这个内容很不错-
扫一扫
关注作者微信公众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