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历史爱恨情仇 | 第一篇 早期混沌状态的品牌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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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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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总有些有趣的玩意儿!

好友推荐他的老师-卢泰宏教授出版的《品牌思想简史》,也算是让所有人能清楚知道这个圈子的“爱恨情仇”,以及来龙去脉。

笔者有一个习惯,接触一个项目前,喜欢先做功课,了解来龙去脉,再做业务拆解。如同我们去了解一个诗人或者作者,需要知道他的经历、他的情感、他的价值观,才能更好地理解他的作品。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

卢教授写了一句话,“不要告诉我世界是怎样的,要告诉我如何创造世界”;笔者借此感叹一句,“除了告诉我品牌到底是什么,还要告诉我如何做好品牌”。在卢教授这本书基础上,笔者试图用更加轻松的方式,从商业实战角度做一些注解,希望各位营销大咖都有所收获,倍感欣慰。

品牌是一个容易混淆,且没有一个标准定义的概念

就算在今时今日,我们在和不同的人进行交流时候,谈起品牌这个概念,仍然没有相对统一的定义。品牌,容易和市场营销、销售、广告、VI\SI等视觉物料等概念混淆或者交叉。笔者认为,品牌是一个体系化的行为,既包含基础建设(商业逻辑、渗透率、知名度等),也包含很多人熟知的品牌素材品牌调性(VI、代言人、传播活动等);品牌驱动生意体系的架构,且目的是为了生意的增长和财务指标完美。所以在一些外企,把品牌的部门,叫做marketing,相对来说更加贴切。

营销的精髓在品牌(卢泰宏)。“对于营销天才的真正考验不是生产一种成功的产品,而是缔造一个成功的品牌”(科特勒),“任何人都可以销售产品,但只有真正的天才能够创造全球性的品牌”(奥格威,广告教父)。

很多老板不理解,品牌人员不就是管理乙方公司拍拍广告、做做活动,凭什么宝洁为代表的MKTer比其他公司贵很多,因为好的MKTer是策略驱动,是通过体系化的品牌运作促成生意达成和品牌成功,如果失去这个前提认知,自然老板会觉得MKT不值钱,更愿意把钱给到销售人员。所以,遇到有能力的优秀的MKTer,请慷慨的给予他们合理的高薪酬,相信一定可以获得更大的业务回报。

卢教授认为,品牌学术的研究比品牌实践在时间上晚了至少100年。

混沌状态下的品牌实践

1837年,在北美洲的辛辛那提,有着肥沃的草原,茫茫的草原点缀着成群的牛羊,这些牛羊产生了非常优质的油脂,于是有了蜡烛、肥皂这样的衍生品。当今品牌领域举足轻重的公司就在这里诞生,生产和销售蜡烛和肥皂。

1851年,宝洁的两兄弟阿宝和阿洁(艺术化处理,下同,创始人为William Proctor 和 James Gamble ),发现搬运工人会在货箱做一个标记,来区分宝洁的蜡烛和其他产品,有利于销售。于是,这俩兄弟一合计,就开始使用星月图在自己的包装上,从而积累很多早期忠诚的用户。这就是logo的雏形和品牌资产识别的基础。

1882年,宝洁为新上市的象牙肥皂投放广告,预算从当时的11000美元上调到30万美元(约为现在的900万美元,7000万人民币,放在今天仍然是相当阔绰的预算投入),并且从区域性投放改为了全国投放,从而大获全胜,市占率直逼20%。这也是宝洁经典商业模型的第三步,大媒介大传播大曝光的来源。

1889年,柯达胶卷说出了经典的品牌口号,“你只需要按快门,其余的由我们完成”。至此,品牌的沟通communication的第一步实践已经有了。

在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桂格麦片的桂格人、迪士尼的米老鼠等品牌IP的雏形开始展现,尤其是迪士尼已经是世界上最大的IP宣发授权公司。谁能想到,穷困潦倒的沃特迪士尼先生创建的米老鼠,以及后面迪士尼公司拥有的众多IP版权,成了收割品牌方的重要利器。

1902年,联合利华和大名鼎鼎的智威汤逊开始长达一个多世纪的合作,开创了品牌公司借助专业的广告策划公司一起进行品牌建设的先例。至此,甲方乙方的爱恨情仇和双方戏谑玩笑般互怼,开始了。

1931年,在品牌领域最伟大的最具有长远意义的组织创新出现了,宝洁的品牌经理制。One brand ,One manager。笔者认为品牌经理制的优点在于:

1、人-业务-权力的高度匹配。每个品牌独立核算P&L,独立运营,品牌经理需要负责该品牌的策略以及产品管理,甚至是品牌舆情,对内还要协调销售、供应链、研发、法规等部门,是真正意义的品牌守门人。笔者观点,既然品牌是体系化系统化的运作方式,那么就需要有一个人能对该品牌的生老病死负责,就需要有相当的权限。

2、有利于进行品牌内部竞争,从而提升品牌在外部的竞争能力。

伟大的制度,离不开卓越的领导人的支持。品牌经理制,是由麦克尔罗伊(后担任宝洁CEO)提出,三页的memo,得到了当时的宝洁总裁杜普的支持。

当然随着同一品类多品牌的产生,有必要建BU\事业部的架构形式。由事业部总经理来负责管理下的多个品牌,形成合力实现在外部市场的竞争力。从单品牌作战,发展成为多品牌作战,尤其是在激烈的寡头垄断的市场。可以参考宝洁和联合利华在洗发水、沐浴露市场的竞争。

早期西方品牌化的经验模式

这个时期,所谓的品牌化,包含三个基本特征:品牌是战术工具,品牌是“促销工具”;以创始人老板+专业广告公司为主体;以经验模式为指南。(卢泰宏)

在当时商业环境下,当然也包含现在很多人的认知,品牌就是做广告,那么做广告就是为了卖货,所以品牌等于促销工具。

西方这个时期大约集中在20世纪中期,在我国基本上是在1990-2000年左右,很多品牌都是靠老板的智慧或者一到两个优秀的员工\合伙人,或者寻求专业广告公司的帮助,来取规划品牌,比如名称、品牌故事、设计元素等。我们稍微回忆一下这个时间段出现的国货品牌,无疑都是相同的路数。我在服务民企时候,策划过一个香氛洗发水品类,当时我的一个下属写了一个品牌故事给我,对我还是有一些冲击的。首先,我觉得写得很好,很有意思;但是品牌故事这个课题,压根就没有进入我的脑海,因为我是在想如何规划卖点、沟通点、渠道策略等等东西。这也就是多元组织文化,对我的启发吧。

这段时期的公司老板,非常倚重自己的学识和经验,他们会非常关注如下几个方面:

1、差异点。一般都是产品的差异点,是补水还是美白,是怎么个补水的方式?诸如此类。

2、起一个好的名字。

3、建立一个专属的视觉符号。

4、拍一个有点意思的广告。

因为需要借助外部第三方的帮助,广告行业也取得了蓬勃的发展。但是这个时期的广告行业,还更聚焦在创意和表达,尤其是纸媒、平面、广告语上面,还谈不上品牌的策略。一些广告行业巨星也登上了历史的舞台,英国的广告之父巴雷特,美国的阿尔伯特·拉斯科,均是以创意闻名。广告大师伯恩·巴克,将文案和艺术合二为一,视觉创意人才从被动的跟随角色,转变为共创的角色,1+1>2。著名的甲壳虫广告think small便是其作品。

与伯恩·巴克齐名的另外两位天才分别是,奥格威和李奥贝纳,现在以他们名字命名的广告公司仍然在帮助品牌公司做服务。

由于广告地位的提升,相关联的媒介投放也逐步被重视,诞生了专门的媒介机构,负责甲方的媒介采买、投放执行、监控、以及媒介策略等。

但是如前文提到,这个阶段,人们还是把品牌和广告做强关联,也几乎没有学术上的研究和反哺。一直到20世纪90年代前后,才有学者和学术研究登上了品牌研究的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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