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和PR的关联
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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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法务和公关的关系,是各司其责,也是配合。
作为一个PR,我一直都把法务当作战友,共同阻拦各种250事件的发生。
去年夏天,我们出了2个T恤。
有位PR同学2件都买了,说,一件自己穿,一件拿给法务老大穿。
最近也不知道是哪颗星星的位置不对,PR自己翻车引发危机的事情越来越多。昨天,我又看到了法务的翻车……具体来说,是律师,以业务的形式,在公关上翻车。
恒都的官方公众号已经把内容删掉了。
说说企业里的公关和法务。
1、公关和法务,在公司“不遭人待见”的主要原因之一,是这个不许那个退回,这个请说明情况那个要补充资料,也就是承担“审核”职能。不算那些狗屁不通的内容、异想天开的设定, 风控层面,法务主要看的是违不违法,公关主要看的是惹不惹事儿。 这是完全不同的角度。
2、 违法违规的,不一定惹事儿。 很多法律纠纷,公众是没兴趣的。即便到了诉讼阶段的事情,公众会参与讨论的,也在一个很低的比例。想看细节的可以自己用企查查天眼查什么的随便翻点公司看看,大部分记录都是公众不会去追究的那种。当然,很低是指平均比例很低。某些“明星公司”什么放个P都有人追,另当别论。
3、 不违法违规的,一样会惹事儿。 前面说的律师分享“如何低成本做好员工辞退管理”,我基本上相信他是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去完成这个操作的。但是, 法律允许,不代表公众允许。 电影电视里,也经常有打赢官司,出了法院就被扔臭鸡蛋的场景。
4、我很同意罗翔老师说的,法律是道德的底线。 不违法是低得不能再低的标准。公众舆情,很多爆发是在道德和情感层面的。49中的操作,最终证明并不违法,也没猫腻,但是依然让你心中冰凉。
5、回到企业操作。法务审核,不能替代公关审核。 法务、公关,两个职能进行的是互不干涉的独立判断。 两个部门都认可的才能通过;一个部门反对,就要退回。
6、法律人的“严谨”,是证据链式的,有大量的前后关联和左右印证,最终目的是推演到自己想要的结论。公关有的时候也会采用这种“严谨”,然而,更多时候, 公关关注的是,大众会得到什么结论。
公众看到“如何低成本做好员工辞退管理”这句话,不会觉得“哇,这家律所业务能力好强啊”,而是联想到了“资本家的走狗”,“就会钻法律空子欺负打工人”,过去有什么不愉快经历的人脑子里都已经过了一遍自己的血泪史了。
7、其实,这就是个法律产品的会销,“低成本”就能“做好”,在业务上是有竞争力的。这个分享会面对的人群是HR和企业法务,稿子里面说,听的人受益匪浅,我也相信。那么,悄咪咪做个线下活动,只对定向人员传播,这个PR风险相对还是小的,你发官方公众号干什么啦。
8、让法务来写企业对外声明,错误程度相当于让秘书 (广义的秘书,非机关秘书) 来写领导发言。郑爽上一轮的翻车,据说声明就是美国律师写的。按照郑爽目前舍不得花钱的人设,很有可能是真的没请公关。企业声明是发在公开渠道,给大众看的,不仅是法律层面的文件。
9、在公关起源的美国,律所和律师,甚至会另外聘请专门的公关团队,来和大众打交道。不是他们嘴皮子不利索,而是思考方式和专业技巧,完全不同。
10、 法务和公关的关系,是各司其责,也是配合。 比如,有的时候,提起诉讼,并不一定就是觉得能赢,而是为了表明态度和立场;有的时候,私下和解,不是觉得理亏,而是舆情失控风险过大;有的时候,不肯妥协,不是赔不起那个钱,而是丢不起那个人。
11、刚刚看到一个例子,建党百年献礼片《1921》选了这个人演毛主席。
得到一片“他不配”的评论之后, 似乎没有公关部的 哇唧唧哇扔了个律师声明。
然后,大家继续“他不配”,并且求告。
因为实在不想仔细地看这些新闻。只是拿这个事情说个意思,要不要动用法律手段,有的时候,与公关是有关联的。有兴趣的可以自己去分析利弊和拆解操作。
好吧,我也只能说到这个程度了。
12、 法务和公关的共同点,我觉得是“极度理性”。 没错,公关也是靠理性工作的。再说一遍,没有共情能力,人都不配做,这跟感性理性无关。感性的意思是行为受到情感因素支配更多,主要表现为“脑子一热就做了”和“灵感来了就成了”。
理性的意思是行为受到利弊分析和成败权衡影响,经常会说“按照目前情况,A和B肯定不成立,只有C”、“等等,让我再盘一遍”。
艺术家大部分是感性的。法律人和公关人大部分是理性的。我以前在公司,还是很喜欢跟法务对话的,大家都1234567,是撒为撒凭撒,说得清楚。
13、专业之间,都是鸿沟。越是自己专业上有能力的人,越是尊重和认可别人的专业。越是自己本来P都没有的人,越是觉得自己什么都可以。
14、还有一个彩蛋。恒都发了那个分享会之后,其他律所的律师指出,所谓“如何低成本做好员工辞退管理”,不是要不要脸、做不做资本家走狗的问题,而是“虚假宣传”。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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