迫不及待“跳过广告”,是广告业的最大危机!

Amy Amy

4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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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如果豆瓣有“广告评分”的话,八分以上的广告应该屈指可数。

小时候,坐在老式电视机前,看着广告中插播的电视剧,我们乐此不疲。

一些明明很“烂”的广告,我们却能清楚地记住广告词,甚至对每一帧画面都了然于心。

当然,印象更深的,还是“好”的广告,它会让你暂时沉浸其中,忘了自己在等剧。

无论广告质量好坏,我们似乎都不会对广告产生太多情绪。

如今:

我们看的不是广告,而是焦急地盯着右上角的广告倒计时;

追剧为了不看或少看广告,我们宁愿花钱买会员;

打开app看到广告的一瞬间,我们下意识地都在寻找“跳过”两个字;

如果点击“跳过广告”,没有反应,我们会瞬间眉头紧皱……

广告越来越多,平台越来越丰富,形式越来越多彩,但可以让人记住的广告却越来越少,“广告”这两个字几乎成了“贬义词”。

如果豆瓣有“广告评分”的话,八分以上的广告应该屈指可数。

什么是我认为的“好”广告?

针对于目前的广告现状,我个人认为“好”广告需要做到这一点:

拒绝偶像营销,坚持内容为本

广告其实是一个内容输出的过程,既然是内容,就应该有本质。

如今大部分广告疯狂推行偶像营销,广告的本质不再是从产品本身出发,发挥创意,做出好内容,而是潜心研究当红明星,对比流量,代言人大于一切。

我认为这是一种不健康的现状,也必然不会长久。

而这也会导致另一种结果:广告内容形式过于雷同。

因为忙于找流量,疏忽了内容创意,匆忙敲定了明星日程,广告或许只能赶拍。

可爱美丽、帅气酷炫的流量明星拿着产品,摆个pose、念个口号,基本就算拍好了一个广告。

虽然会有很多粉丝买单,但偶像出场费也不低,最终能否盈利,能盈利多久,很难保证。

而路人对明星无感,只从客观角度出发,发现每个广告都是一个“套路”,自然不愿将时间浪费在上面。

相信广告业的优秀案例,从来就不是流量取胜,那些留在我们心里的广告,都是源于广告与我们的真实互动。

在我看来,“好”的广告需要满足以下三点:

1.满足大众需求

产品要能满足人们的需求。如果是对人们无用的产品,即使广告再出色,也会因为产品本身的瑕疵,被人们抛弃。

2.真实情感流露

广告虽然时长短,然仍可以有剧情,生活中有很多会触动我们的画面、语言,借助这些元素拍广告,便可使大众在认识产品的同时,产生情感共鸣,从而对产品的接受度更高。

3.无限创意

广告与创意是无法分开的,没有创意的广告注定是失败的。创意可以有很多方面,内容、形式、镜头、技术等等都可以尽情开发无限创意。好的创意会让人为之兴奋,广告效果也会事半功倍。

与其耗费巨资,请流量明星过场,不如潜心做好产品,用真正有内容的“好”广告,让大众认识你的产品,记住你的产品,赞美你的产品。

最大的流量,就是大众。

本文由广告狂人作者: Amy 发布,其版权均为原作者所有,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 广告狂人 对观点赞同或支持,未经授权,请勿转载,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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