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代言还不如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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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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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帐是算不过来的

作者 |  周在安

从易建联到杨笠,种种迹象都说明,明星代言这件事对于品牌来说是高危的,而且这种风险几乎无法预料,不管你是不是事前用各种大数据分析规避风险,该来的黑天鹅还得来。‍‍‍‍‍‍‍‍‍‍

实际上明星代言营销的问题出现了一些值得关注的新变化:

第一是,以往被认为品学兼优的体育明星,这下也开始塌房了。比如易建联这次,还有奥运期间的选手“饭圈化”争议,总而言之你可以发现,体育明星也开始不稳了;‍‍‍‍‍‍‍‍‍‍‍‍‍‍‍‍‍

第二是,小众的圈层明星,很容易出现舆论反弹。就比如杨笠这种脱口秀明星,在与大众价值观层面有一定摩擦,反而逼得京东不得不道歉。‍‍‍‍‍‍‍‍‍‍‍‍‍‍‍‍‍‍

第三是,二次元、游戏、IP这类虚拟明星开始越来越受欢迎。这个其实已经不用多说了,各大新茶饮、肯德基麦当劳,近年来都与这类虚拟明星、虚拟IP合作。新生代人群的喜爱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虚拟明星风险可控,不大存在塌房问题。‍‍‍‍‍‍‍‍‍‍‍‍‍‍‍‍‍‍‍‍‍‍‍‍‍‍‍‍‍‍‍‍‍

事实上,明星代言往往是企业营销部门的无脑策略,认为明星代言可以品效合一,既带流量又带销量。但事实上,大量用户已经对明星代言脱敏,而名人代言所带来的销量,由于有一定饭圈消费的性质,也很难称之为长期能复购的。‍‍‍‍‍‍‍‍‍‍‍‍‍

根据凯度的调研数据显示,在各种广告媒介形式中,营销人员对“名人种草”的接受度排第八位(总共22种媒介形式),但消费者对“名人种草”的接受度排第16位。

另外从效果本身来看可以发现,尽管艺恩数据显示明星代言市场正在回暖,但真正出圈的案例大不如前。也就是说,明星代言“品效合一”的效果已经不如往日了。‍‍‍‍‍‍‍‍‍‍‍‍‍‍‍‍‍‍‍‍‍‍‍‍‍‍‍

这背后其实是品牌方心态的一个转变,在当下降本增效的大环境下,越来越多品牌方在明星代言中,更加看重明星对销量的刺激,而非品牌口碑、美誉度等,这其实很好理解。‍‍‍‍‍‍

因此,越来越多的品牌将明星代言看做是一个短期行为,并且采用更加灵活的代言人合作方式和备选清单。

说白了一句话就是,对大多数企业而言,明星代言人越来越“网红化”了,如今已经很难看到周杰伦至于爱玛、王力宏之于娃哈哈那样长情的代言案例了。‍‍

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如果明星代言人越来越“网红化”,那么他们在带货转化、圈层影响力层面,又怎么比得过网红呢?就像早期明星带货主播还会用李湘等人作为标杆案例,如今这些明星早已不在带货江湖了。

也就是说,明星代言这种营销手段,在当下其实显得有些鸡肋,如果不是营销人员的强力推荐,对非奢侈品的绝大多数品牌而言,找明星代言似乎并没有什么必要。‍‍‍‍

试想一下,就算你是个主打品牌调性的文艺型品牌,就算找来汤唯这种气质相符的文艺明星代言又能怎样呢?带动销量那是不太实际的,这类明星就不是带货类的饭圈明星;说强化品牌调性吧,又有些虚无缥缈,且没必要花一大笔钱非得请明星来强化调性。

根据我们的草根观察经验,超过八成的企业都希望通过明星代言来明显带动销量,但超过八成的企业都没能实现这一目标。同时,我们认为大多数企业找明星代言,其实也都是病急乱投医,受到营销人员蛊惑来花一笔大钱而已。‍‍‍‍‍

回过头来看京东杨笠的例子,我们认为,就算没有舆情事件,作为国民型平台的京东,其实也完全没有必要与知名度并不算特别高的杨笠合作,我们其实都看不懂京东到底图的是什么(当然有说法是京东希望讨好女性用户)。‍‍‍

我们还可以从社交媒体的反馈中发现,其实大多数用户似乎根本不关心京东有没有找杨笠,杨笠的舆情反弹更多只是吃瓜群众舆论堆叠所致,普通用户更关心的是价格本身。

也就是说我们认为,杨笠就算没有舆情问题,能为京东带来的曝光量,其对业务本身的价值也是非常可疑的。

如果稍微独断一点来看,明星影响力本身就是个马太效应的事,小众明星、二三线明星的各个方面对于企业而言,合作价值其实都不高。明星代言本身是个大众传播行为,小众明星、二三线明星也并不适配其中。

实际上即使是新兴非头部的流量明星,代言价值也十分可疑了。根据自媒体娱乐硬糖统计,有一部分的流量明星就算剧播出来了,代言数不增反降,比如《一念关山》的刘宇宁、《长月烬明》的罗云熙。‍‍‍‍‍‍‍‍‍‍‍‍‍

对于品牌方而言,选择合适的明星代言人其实很头疼。‍‍‍‍‍‍‍‍‍‍‍‍‍‍‍‍‍‍

我们前面提到过,明星影响力本来就是个马太效应极其明显的事,能够给品牌方提供的,其实无非也就是那几个头部明星,选择并不多。如果想选小众的二三线明星代言合作,那基本上就做好“为爱发电”的准备吧。‍‍‍‍‍‍‍‍‍‍‍‍‍‍‍‍‍‍

按照我们的经验来看,如果要用明星代言,就需要配合话题来进行营销,如果只是借明星做一个背书,那其实在今天已经没有太多意义了。‍‍‍‍‍‍‍‍‍‍‍‍‍‍

我们分享一个今年传播体操团队认可度很高的明星代言案例,那就是贾玲为lululemon的代言。大家知道,贾玲减肥成为了今年上半年的重要话题事件,品牌选择与贾玲代言,是能够传播品牌价值,同时也能够将同款卖断货的。‍‍‍‍

可以说,营销人员对明星代言的青睐,其实源自于早期电视广告时代,明星代言加上电视媒体能够实现“信任背书+渠道渗透”,但事到如今,媒介环境已经完全不同了,明星代言的威力也大不如前,没有必要去迷信。‍‍‍‍‍‍‍‍‍‍‍‍‍‍‍‍‍

前文我们提到过,超八成的企业希望通过明星代言带来明显销量,而超八成的企业无法实现这一目标。这其实说明,大量的明星代言行为是浪费企业的营销资源。‍‍‍

对于普通企业,尤其是非快消类、中小企业而言,如果要我们给出一条建议,那就是不要听从营销部门的怂恿,明星代言这种事其实帐根本算不过来,还不如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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