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营销过度滤镜或有牢狱之灾?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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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过度修图涉嫌违法
近日,法国财政部长Bruno Le Maire提交了一项法案,要求网红和内容创作者在给照片加美颜滤镜、或对照片进行修图时,必须明确标注出来。如果他们的帖子发布的是广告内容,也必须加以标识。不遵守这项法律的人将面临最高30万欧元的罚款,甚至6个月的监禁。
法国政府宣称,此项规定是为了预防欺诈行为。有一部分网红在宣传美容产品时使用滤镜,来营造使用后与使用前差别很大的错觉来迷惑用户。而在中国的互联网传播环境下,过度滤镜同样可能涉嫌违法。
“网络诈骗者”的坟墓
其实,DGCCRF(法国竞争、消费和反欺诈总局)在2021年就对60多名网红及其背后的公关公司展开过调查,并于今年1月底公布了调查报告。报告指出,每10名网红中就有6人未遵守广告或消费权益保护的相关规定,其中就包括用美颜滤镜美化产品使用效果的虚假宣传行为。
所以对于那些严重依赖网红声誉和消费者关系的品牌来说,这项措施其实是个好兆头。毕竟当今时代,真实地呈现产品,不仅会受到消费者的欣赏,还是消费者要求的一部分。因此,要求网红对修图的地方进行标注,对消费者和品牌来说都是件好事。
法案内容曝光后,也获得不少人气网红的支持,其中YouTube上拥有最多粉丝的网红Squeezie在推特上写道,“我很高兴看到国家终于开始管控‘网络诈骗者’”。另一位在YouTube上拥有400万粉丝的网红Dr Nozman表示:“我曾担心法律会过度限制我们创作的自由,但看到完整文本后,我认为政府在针对实际问题准备解决方案,我相信法律会引导人们朝着正确方向前进。”
其实去年法国的一项公众调查征询结果显示,法国网民普遍认为有关部分需要对网红的这些行为加强监管。对于消费者来说,在收到产品或使用产品之前,消费者可以确信他们买到的是什么,或者使用之后能够产生什么效果,有助于提升他们购买的欲望,而不是由于怀疑产品效果而犹豫不决。
在这种情况下,品牌也会更容易和消费者建立起关系和信任,通过消费者的口碑传播提升产品销量。
无独有偶,他国已先行一步
对于网红的修图行为加以规范,法国并非首创。
早在2021年7月,挪威政府就已经通过了一项正式立法,要求互联网上活跃的名人和网红,在社交媒体发布的广告内容中,如果对身材、脸型或皮肤进行了修饰,哪怕是有滤镜,都必须打上政府部门指定的标签标记。如果没有标注,也不承认P图的话,将被处以罚款,极端情况下可能还面临被监禁的风险。若民众看到疑似有修图但未做出标示的广告,也可向挪威消费者署举报。
2022年,这项法 律得以进一步完善:所有广告,不管是照片还是视频,是线上还是线下,只要其中的人物经过修饰,都必须打上明显的标签。
挪威消费者部的部长Trond Ronningen说,他们对于如何正确贴标签给出了要求,并会对广告商和网红进行指导。此外,消费者部还建立了一个网络专页,方便人们给照片加上黑白两种不同颜色的标签,标签的位置和大小是不能更改的。
除此之外,德国曾有16个州的大多数官员表示,希望联邦政府提出立法,要求对使用美颜滤镜来增强人像的照片和视频进行标记,以免误导消费者,限制范围包括广告商和网红。以色列、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也都对网红作出过类似的规定,要求他们在修图的地方作出标注。
我国滤镜乱象急需整治
不知道TOP君在前文中讲法国网红用滤镜夸大产品效果的时候,你有没有感到熟悉。
因为这种现象在国内社交平台上也频频发生。
小红书博主“喵哒哒哒哒”就曾在介绍护肤产品时,用美颜滤镜美化了该产品的使用效果,更是宣称这是一款“你用一次就能瞬间提亮的美白产品”,最终被中消协认定为虚假宣传。
在某投诉平台上,有消费者投诉直播间用美颜灯滤镜美化贵重物品,欺骗误导消费者,结果重金购买的商品与直播间看到的品质完全不一致,商品有明显瑕疵,结果商家不仅态度恶劣,还拒不退款。有不少消费者表示,直播间的滤镜是他们迟迟不敢下单的原因。
还有不少消费者曾被许多网红店欺骗过。搬来几捆草垛,再搭几个小桌子小椅子,一个号称“美式农场风”的网红咖啡厅就这样建成了。
这个咖啡厅在流量博主的帖子里是这样的:
是不是看起来还不错?
然而,一位被“骗”过去的消费者发现,没了滤镜的咖啡厅是这样的:
甚至这样的:
TOP君在这里放出对比图,并不是想定义什么是“美式农场风”,只是想说明,有许多网红为了流量和恰饭,通过强大的滤镜过分美化消费场景或商品本身,而受到欺骗的消费者却往往只能自己买单。
社交媒体的发展为许多人带货提供了可能。网红带货无可厚非,但也要承担起维护消费者权益的责任。消费者不是冤大头,也不是ATM机,他们选择购买流量博主宣传的商品,是出于对博主的信任。若是通过后期的修图手段,过分夸大了产品的效果,不仅会失去消费者市场,还将面临处罚。法国的这项提案,也为我国的网红敲响了警钟。用法律和道德约束自己的广告行为,保障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是每个带货达人需要做到的。况且,倾巢之下,焉有完卵,又有谁能保证自己的身份不会在某些时刻转变成消费者呢?
过度滤镜在中国可能已经违法
针对上述现象,融力天闻律师事务所的许超律师接受了我们的采访。
许律师表示,过度的滤镜和修图,会导致消费者被误导,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
与此同时,委托网红进行商品宣传的品牌方也不能独善其身。许律师指出,在《广告法》里,品牌方属于广告主,网红或者网红经营机构属于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广告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并且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许律师说,我国未来非常有可能采取和法国相似的措施,而且是大势所趋。保护知情权和选择权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广告法》非常重点的板块,即便针对修图和滤镜直接明确的监管、直接的立法会稍稍滞后,现有的法律法规的,并不影响对过度滤镜和过度修图行为的规制。这一块的行政执法案例也会越来越多,可以拭目以待。
最后,针对目前消费市场上的网红修图乱象,许律师认为,品牌方和网红一定要密切围绕产品或服务的客观现状和效果做推广,切勿浮夸产品或服务的特效;人为干预的滤镜和特效,试图欺瞒消费者,构成欺诈,得不偿失。
对于消费者,许律师建议,要从多维度评估商家和网红的推广,包括图片处理的常识、产品或服务的客观常识、产品本身的网络评价(尤其关注中评和差评)等。当然,一旦发现被侵权,要及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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