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同仁堂”告“天津同仁堂”,网友:原来它俩不是一家?
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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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商标保护,宜早宜严。
打起来了。
前不久,北京同仁堂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关于对天津同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起商标字号侵权诉讼的声明”。
声明中,北京同仁堂表示“‘同仁堂’商标是国内第一个驰名商标,是中国‘首批马德里商标注册’的国际商标”“同仁堂集团是‘同仁堂’字号的唯一合法继承者,是‘同仁堂’商标的唯一合法持有人”。同时,其还强调“天津同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同仁堂集团不具有同源关系”。
北京同仁堂VS天津同仁堂
POPPY简单总结下北京同仁堂整篇声明内容:
1. 北京同仁堂和天津同仁堂没关系。
2. 天津同仁堂侵害了同仁堂集团注册商标专用权等权利,构成不正当竞争。
3. 已向法院提起诉讼。
公开资料显示,北京同仁堂始创于1669年,距今已有数百年品牌历史。其以中医中药为主攻方向,业务范围辐射医疗、养老、零售等领域。
另一方面,企业官网中,天津同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也强调自己拥有“天津同仁堂”“宏仁堂”两个首批中华老字号,以及“太阳”“红花”两个中国驰名商标。
名称相似,主营业务相近,POPPY猜测在北京同仁堂宣布向天津同仁堂提起诉讼前,诸多人恐怕并不知道“同仁堂”也分北京和天津。
甚至在得知北京同仁堂把天津同仁堂给告了后,仍有不少网友觉得这是“大水冲了龙王庙,自家人打自家人”。
北京同仁堂与天津同仁堂间恩怨是非如何裁定,究竟谁侵害了谁的权益,沸沸扬扬的商标纠纷最终会以怎样的结局落幕,目前无人知晓。
唯一可以确定的是,此次事件再次给品牌敲响警钟:保护商标,宜早不宜迟,宜严谨不宜懈怠。
商标保护,宜早宜严
说到这里,POPPY不得不再次搬出经典的王老吉商标争夺战。
1995年,鸿道集团以“商标许可”方式,获得了王老吉商标的10年使用权。
2002年,鸿道集团“续签”王老吉商标,将使用权延长10年。
2011年,王老吉商标持有方认为鸿道集团“续签”行为无效,要求收回系列商标,并将鸿道集团一纸诉状告上法庭。
商标纠纷,由此开启。
从那以后,我们时不时便能看到两大集团就王老吉红罐包装、广告语、宣传物料等内容“打架”。
还有鲍师傅。
2018年,糕点品牌鲍师傅因“雇人排队制造生意火爆假象”事件被送上热搜榜,为人议论纷纷。
就在众人感慨网红店原来是“虚红”之际,转折发生:原来被曝光的所谓鲍师傅,并非北京鲍才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门店,而是隶属于北京易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都叫鲍师傅,但此鲍师傅非彼鲍师傅。
POPPY没记错的话,山寨店铺横行之际,全国正宗鲍师傅门店不过十来家,可山寨鲍师傅的门店数量却达到上百家。
对比之大,令人唏嘘。
同仁堂也好,鲍师傅也罢,过去已成定局,无论相关品牌多么愤慨、多么捶胸顿足,都无法改变现今格局。
这是不争事实。
如前文所说,上述故事无不启示着后来的品牌:保护好自家软性文化资产,是保障企业长久稳定经营的基础。
部分企业在创立之初,或是出于经济因素考量,或是出于侥幸心理,注册商标时没有注册全类别,未及早建立起商标护城河,也没有对相似商标进行保护型注册,最终给予有心人士可乘之机。
鲍师傅便是典型案例。
在商标注册方面,不具备长远目光的品牌,最终会为此付出沉重,甚至可以说是惨痛的代价。
当然,最后POPPY还是想奉劝那些期待靠钻商标空子、山寨别人打响知名度的企业,尽早放弃这条不归路。
市场公正诚信的良好秩序,需要每一个品牌、每一位消费者用心维护。
别去当那颗讨人嫌的“老鼠屎”。
本文由广告狂人作者: 品牌新观察 发布,其版权均为原作者所有,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 广告狂人 对观点赞同或支持,未经授权,请勿转载,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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