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佳琦“oh my god 买它买它!”声音商标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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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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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OMG,被拒绝了!

不管你有没有看直播购物的习惯,估计“oh my god,买它买它!”这句话对大多数年轻人来说,都不陌生。

“口红一哥”李佳琦这个招牌吆喝声搭配他本人辨识度极高的声线,再加上几分夸张的情绪,听起来就仿佛自带购买力。

所以,上半年的时候,李佳琦申请了一个“oh my god,买它买它声音商标,闹得沸沸扬扬,也立即被顶上热搜。

掐指一算,从申请到现在已七个多月,目前天眼查App显示,李佳琦公司曾申请注册的“oh my god,买它买它!”声音商标于12月4日被驳回。

该商标申请注册号为45217353,申请日期为 2020年4月7日,国际分类为广告销售。

该商标摘要显示,本件声音商标以知名主播李佳琦人声念出“Oh my god,买它买它!”。语速较快,奔放有力,极具情绪调动性,声音具有极强的个人风格和识别度。

但是,“oh my god”是一个常用英文小句子,小大家都知道是“我的天”的意思,“买它!买它!”也是常用语,含义也是固定的,申请注册在第35类上,是不具有一定的显著性的。”

所以,申请的时候争议很大。

看到这里,估计很多人都会发出惊叹,一段声音能否注册为商标?

答案是肯定的。其实,声音商标是2013年国家修订《商标法》时新设的,对显著性的要求很高。

那么,注册声音商标需要符合哪些条件呢?

1、声音注册成为商标,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不能滥用《商标法》规定的禁用条款,比如军歌、国歌等。

2、声音要具有显著性和独特性,第一时间引发消费者对商品的联想,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条件发射。

3、注册声音商标有别于文字、图形等传统商标,只要不是地名或法律禁止的不文明用语等,未被他人注册成功的,都可以注册成商标。

国内最有名的声音商标是腾讯的“滴滴滴滴滴滴”商标。这个声音商标从申请到诞生前后花了4年多时间,过程还挺“曲折”。

大家熟悉的核准注册的声音商标还有苏菲广告,就是苏菲广告末尾发出的女声“SOFY”。

此外,国际上还有雅虎广告、诺基亚和弦铃声“Nokia Tune”、二十世纪福克斯电影公司的电影片头、英特尔声音商标、宝马广告片末尾2秒旋律、三星铃声商标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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