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火灾烈士做广告?浦发事件带给营销人的4点思考
5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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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这两天,头条哥在朋友圈和微博看到最多的文章,就是关于凉山消防烈士的报道。
这两天
头条哥在朋友圈和微博看到最多的文章
就是关于凉山消防烈士的报道
本来是一件举国悲痛的事情
但同时也有一张浦发银行的借势海报在刷屏
还顺带“刷新”了大众的三观
网友们看到这张海报后
纷纷表示不能接受
由于社会反映太过负面
浦发公关部及时出来删图并致歉
也没有将错误推到某一个人身上
看起来态度还是诚恳的
但对于蹭热点而造成的品牌损失仍然无法弥补
浦发的借势海报看起来像一场公益营销
但为什么还会被人骂?
头条哥觉得从浦发事件中
营销人至少要有以下几点思考
1、不要在违法的边缘试探
先不说如何能够刷屏,一条广告能够被投放到社会大众眼前,至少需要遵守一条底线——合法。如果这个要求都达不到,我们甚至可以怀疑企业的价值观和营销人员的职业能力及操守。
浦发的这张借势海报,不光违反了《广告法》,甚至还违反了《英雄烈士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广告主或广告经营者在广告中使用他人名义或者形象的,应当事先取得其书面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将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用于或者变相用于商标、商业广告,损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
即便对于普通人,广告也不能随意使用人家的姓名、肖像等信息,何况还是对于英雄烈士?中国消费者对于这样的事情向来是,零容忍。
2、再大的企业也没权利泄露用户信息
不泄露用户信息,关乎企业的道德,也关乎企业的利益。何况是以信用为本的金融行业,就更应该重视。
但很多人吐槽这张海报的原因,正是它侵犯了烈士的隐私权。
浦发的海报没有打码
“某某为浦发信用卡持卡人”、“所有未清款项”等字眼,无疑都在向外界宣告用户的账户信息。即便人不在了,这也是对逝者的不尊重。
就像前面网友评论的一样,浦发出于责任心免除了烈士的账务,这种事情私下通知家属就好,没必要大肆宣扬,有作秀之嫌。
3、不是所有“热点”都能蹭
相信浦发宣发部是带着“蹭热点”的职业习惯制作了这样一张海报(大部分新媒体小编都有这个毛病),最后没办法收场只能由公关部出来“擦屁股”。
这也反应了许多广告主的“通病”,人人都想曝光量大一点,人人都把自己当“杜蕾斯”,然后给员工布置一个不合理的KPI,员工只能“逢热点必追”。
漫画来源:妖妖小精
但即便是杜蕾斯,也不是所有热点都会蹭,近几年像教师节、国庆节这样严肃的热点就都选择了不发声,以免出现社会的反感。
凉山火灾这种有烈士牺牲的灾难性事件就更加不宜进行品牌营销。即便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能捐钱的捐钱,能出力的出力就好。像借势这种商业宣传,不该做的坚决不要做。
4、公关不只是公关部的事情
从浦发的公关道歉信能够了解到,借势海报并没有从官方渠道流出,而是在员工个人朋友圈传播。这个时候,每一名员工都是企业对外传播的信源,即便不是官方所为,社会大众也只认员工的公司。
所以,在危机事件突发时,要统一公司内外口径,所有信息都从一个渠道对传播。这样既方便系统操作,也减少给公司捅不必要的娄子。
公关,是每一个人的事情。
最后放一条致敬消防员的广告片
英雄走好
本文由广告狂人作者: 洋气的圆圆君 发布,其版权均为原作者所有,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 广告狂人 对观点赞同或支持,未经授权,请勿转载,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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